2017年度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日期:2017-09-10 浏览:309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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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说明…………………………………………………………………………3

重大项目申报要求及选题条目…………………………………………5

一般项目申报要求……………………………………………………………7

备注…………………………………………………………………………………8


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承担并完成1项省部级艺术科研项目或者获得省部级艺术类奖项(须提交相关证明)。

二、申请人限定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和交叉申请,对项目申请人作出如下限定:

1.项目申请人同年度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2.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在研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结项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三、项目管理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

2.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申报单位需具有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管理职能,项目经费使用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接受各级监督审查机构的督查。


重大项目申报要求及选题条目

一、申报要求

1.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

2.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点方向: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紧密联系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与艺术相关的发展目标、核心问题,发挥艺术科研的智库作用,为本市与艺术相关的决策咨询类问题提供实证性研究及解决方案,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从舞台艺术、广播影视、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文化市场、文物文博、新媒体、建筑设计等文化艺术领域,开展政策及对策研究、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等。

3.重大项目实行申报责任人负责制,负责统筹和协调课题研究工作。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项重大项目。

4.2017年重大项目共设5项,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资助经费为8万元/项。研究成果为5万字左右的学术研究报告。

二、参考选题

1. 上海建设全球卓越城市文化战略研究

2.“一带一路”与上海对外文化艺术交流

3. 神话谱系及创世神话传播工程研究

4.艺术人才培养与人才高地建设

5.上海重大文艺创作工程(“开天辟地——中华创世神话”文艺创作与文化传播工程、“时代风采——上海现实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等)相关研究

6.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研究

7.传统艺术的传承、发展与传播

8.传统艺术与新技术的结合研究



一般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上海特色的研究成果,避免低水平重复。

2.可参照重大选题,也可自行设计,但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申报说明。

3.按学科进行申报。学科选择参见《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见附件2填表说明)中的学科分类目录。跨学科选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作为主学科进行申报。

4.2017年设15项,资助经费为2万元/项,研究时限为一年,研究成果为3万字左右的学术研究报告。


备注

1.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项课题结项。

2.不得以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附件1: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2: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设计论证活页